薪水
時薪:
$50
$300以上
工時:
4小時
12小時以上
出糧方法
工作日期
日期:
工作年齡
工作地區
香港:
九龍:
新界:
離島:
熱門搜尋
炒散

Hotels

酒店
倉務員
侍應

現金出糧

派傳單
即日出現金
廚房
機場

現金

馬會
長炒
餐飲業
 最新消息
兩度襲擊強姦女友女兒 42 歲倉務員判囚 10 年 6 周 官斥為一己私慾犯案
2021-09-23
CDB , CDB.work , 全港最多工,最多申請人數盡在casualDB , casualdb , casual , 散工 ,job , ming , money , 錢 , 搵工 , jackal , DB , 兼職 , 炒散 , 長炒 , 餐廳 , 酒店 , 出現金 , 現金 , cash , 工作 , 侍應  , 李浩村,藍志明, parttime , 即日現金出糧, 蛇頭

42 歲倉務員被指五度強姦女友的18歲女兒 X ,奪去 X 貞操及拍攝她私處照片等,倉務員被控五項強姦罪,案件經審訊後,遭裁定兩項強姦罪成,今於高院遭判囚 10 年。法官斥被告擔任 X 的繼父角色,有責任保護她,卻為一己私慾侵犯她,將她視為洩憤工具等,證據顯示他不時體罰 X ,令 X 屈服於其淫威之下不敢反抗,被告首次強姦獸行得逞之後,更「食過返尋味」,再度強姦 X,案情十分嚴重。



被告早前另承認兩項襲擊罪,指他以凳及藤條襲擊 X ,判囚 6 星期,與強姦罪刑期分期執行,即被告共入獄 10 年 6 星期。



現年 42 歲的被告,原被控五項強姦罪,指他於 2018 年某日至 2019 年 4 月 28 日,五度於事主 X 的外婆家中強姦她, X 當時年約18歲。案件經審訊後,法官裁定其中三罪表證不成立,餘下兩罪則由陪審團一致裁定罪成。案情指,被告與 X 前往 X 外婆家拿菜時,強行將 X 拉入睡房強姦, X 曾反抗但不果, X 又曾表示會將事件告知母親,被告則稱「我返去打完你,睇下你仲會唔會講,你再講我就再打多次!」, X 事後不敢告知母親,其後她遭被告再度強姦,並於翌日發現被告拍攝其胸部及私處照片, X 最終將事件告知上司,於對方鼓勵及陪同下報警。被告又曾以100元要求與 X 發生性行為,遭 X 拒絕。



辯方今求情時指,根據 X 的創傷報告,顯示她正於康復中,如無人提及強姦事件,她的情緒亦不會波動等。辯方又確認案中有被告違反誠信、沒有使用安全套、非單一事件等加刑因素。而被告的背景報告現時被告成長於單親家庭,由母親撫養成人,案發時任職倉務員,月入 1.8 萬元,被告過往有三段婚姻,每段婚姻維持 2 至 3 年,共育有 2 子 1 女。被告又曾向感化官否認強姦 X ,指 X 誣告他。



事主對事件採壓抑態度 拒續接受心理治療



而 X 的創傷報告則顯示, X 對遭強姦事宜採取壓抑態度,避免提及事件,惟她仍食慾不振及不時發惡夢,夢到遭強姦的相關事件,獨處時會無故哭泣及腦海不斷浮現遭強姦片段等。 X 現已搬離與母親同住的居所,重過新生活,情況有所好轉,雖然心理醫生建議她繼續接受心理治療,但 X 拒絕。



被告認兩項襲擊罪  判囚 6 周



至於被告令承認的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情指被告2019年4月初,曾因 X 用水潑到他而動怒,於3至4米外向 X 投擲一張凳,掟中 X 的額頭,被告又曾掌摑 X ,令她出現耳鳴。同月月尾, X 被指沒有看顧好胞妹,令對方一度失蹤半日後才尋回, X 遭被告以藤條襲擊四肢及掌摑。兩罪最終判囚 6 周。



案件編號:HCCC117、118/2020



原文: https://www.thestandnews.com




會員登入
天氣
香港   
上次更新: 12:17
 
零散驟雨
25°C
今天
 
25°C
明天
 
26°C
04/27
 
25°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