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歲清潔工,被指前年 7 月與朋友到海洋公園時,兩度非禮一名邊緣智商女友人的下體,並在晚飯期間,將女子拉到商場的傷殘人士廁所強姦,女子最終因姦成孕須墮胎。經審訊後,清潔工被裁定一項強姦罪成,今(11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 6 年 4 個月。
法官指,受害人因本案懷孕,需要墮胎,事後更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屬於加刑因素。辯方指,被告與在泰國的未婚女友育有一名 11 名兒子,被告為女友和兒子的經濟支柱。被告希望透過律師,向受害人 X 致歉,惟暫委法官陳仲衡認為這樣做對 X 無仼何意義,指被告承認與 X 發生性行為,卻否認強姦。辯方回應「X有緣聽到就聽到,幫到幾多得幾多」。
法官判刑時先引述 X 的心理專家報告,指 X 因本案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認為事件對 X 傷害極大。由 X 在庭上作供時表現出的痛苦可見,事件對 X 傷害極深,加上作供時她再次勾起痛苦的經歷,尤如將 X 的舊傷疤揭起。法官認為若本案無加刑因素,5 年監禁為合適的量刑起點。
法官:事主庭上表現痛苦 事件對她傷害極深
不過,法官列出數項加刑理由,包括被告在強姦 X 前,強逼 X 為他口交;被告強姦時無使用避孕套,使 X 懷孕並需接受終止懷孕手術;X 屬於邊緣智商,仼何人曾和 X 相處都會知道 X 的智商不正常,從其庭上表現亦可見她的表達能力不足,這類人容易受欺壓;X 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法官最終以監禁 6 年半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過往無案底,扣減 2 個月刑期,判囚 6 年 4 個月。
被告李煜明,被控兩項猥褻侵犯和一項強姦罪。控罪指,被告於 2019 年 7 月 23 日,在海洋公園兩度猥褻侵犯 X,以及同日在新世紀廣場傷殘人士廁所強姦 X。陪審團早前裁定被告強姦罪成,兩項猥褻侵犯則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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