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姐前冠軍黃嘉雯的胞姐今年 2 月在 Instagram 上傳一段片段,疑將貓放入洗衣機開動旋轉約 14 秒。她今( 9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否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透露會聘請清洪律師行旗下大狀李國銓抗辯,料爭議警方蒐證過程是否合法。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詩麗遂押後案件至明年 1 月 11 日開審,期間准許被告以 500 元續保。
被告黃綺婷( 28 歲,報稱保險從業員)被控於 2021 年 2 月 7 日,在天水圍天澤邨某單位殘酷地惡待或驚嚇,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某種作為,或不作出某作為,而導致一隻貓受到任何不必要痛苦。
案件編號:TMCC145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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