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六四和平集會案踏入第 7 日審訊,不認罪的三人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之中,鄒和何均選擇出庭作供。11 月 8 日何桂藍在代表律師的主問之下,指出 2020 年的六四集會,出席者目的具多元性,是「無大台」(去中心化,decentralized)的政治行動;而她自己並不認同支聯會,進入維園並非為了悼念六四,而是反抗警方禁令,她認為這禁令背後的目的是阻嚇港人進入維園。
11 月 9 日,審訊進入控方盤問的環節,何桂藍在與控方伍淑娟的問答之中,提出對 2020 年六四集會的詮釋,包括她參與其中並非為了悼念,而是反抗警方對港人的恐嚇,並測試香港與大陸的分別;而是次在維園發生的事件,是與過去三十年的六四晚會完全不同的事件,是 2019 年運動的延伸,港人在 2019 年獲得強大能動性,因此在 2020 年六四晚會按照各自的能動性和意志行事,並不一定是悼念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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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抗的對象:警方對港人的威嚇
關於發生在 2020 年 6 月 4 日維園裏的事情,何桂藍與控方律師爭議,稱自己並沒有參與六四悼念。控方從黑色衣著、拿著白色花束,以及舉起蠟燭,推斷何桂藍與維園其他人一樣,正在參與六四悼念。
何桂藍反問:「點解唔係著黑色(衫)顯示自己係反抗緊呢個政權呢?」
她表示,自己從來不悼念六四,「正如我(昨日)主問所講,我唔認同六四係需要悼念㗎嘛。我覺得八九民運的精神是需要用行動來繼承的。」
控方問道:「你拎出花、蠟燭,以及有獻花,都係同群眾一樣在悼念六四。」
何桂藍答:「首先我想講,如果是 yes or no question,可否不要有多於一個 variable(變量)。比如你問我拎住花,但我本身就唔同意你說人群過到去就是悼念六四⋯⋯」
法官此時打斷她,稱這並非難以回答的問題。控方續問:
「我向妳指出,你拎出花和蠟燭,因為你好似在那裏的其他人一樣,在那裏悼念六四。」
何桂藍:「人群在維園是否悼念六四,我不同意;然後你說我是融入人群悼念六四,我不同意;我拎花和蠟燭出來,是否我要融入人群悼念六四,呢到係三條問題,三個都不同意。」
何桂藍在代表律師主問和控方律師覆問時,都一直表示,自己並不喜歡支聯會,之所以在那天進入維園,是為了反抗警方不批准支聯會六四晚會的決定,因為這個決定背後的目的,她指出,是威嚇香港市民、令他們不敢在六四當日進入維園。
「正如我在(昨天)主問時所講,點解 2020 年我個人覺得要去維園,係因為警方的反對通知書。」
法官此時說:「她是在承認她知道禁令,承認當日集會是未經授權。」
何桂藍「下」了一聲,表示異議。法官說:「對啊,你剛才就是這麼說,你說知道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你昨天說你要去維園,反抗警方的禁止令。我只是讀出你昨天的說話。」
何桂藍反駁:「即使我唔同意支聯會,但我認為支聯會有佢(集會)嘅權利,但佢嘅權利已經被警方反對通知書剝奪,而支聯會的反應是叫人遍地開花。我當時的理解,就係支聯會唔再叫人去維園了,所以當日的維園,係冇一個未經批准的集結,因為冇人再申請過任何嘢喇嘛。但我仍然可以因為警方呢個反對(支聯會集會)的決定,去維園表達我對佢呢嗰決定的異議。呢個係反抗的意思。上面每一句,我琴日都有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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蠟燭獻花不等於悼念,到維園是測試會否被捕
控方播放不同影片,展示何桂藍與袁嘉蔚、朱凱迪等 7 人進入維園、在球場坐下的情況,她繼而詢問,何桂藍是否從記利佐治街、支聯會的街站獲得蠟燭。何桂藍說,自己沒行近過支聯會的街站,蠟燭是從別人處獲得的。控方問,蠟燭和杯托是否同時獲得,何說不是。
控方:「蠟燭先定杯先?」
何桂藍:「應該係蠟燭先?」
討論完何獲得蠟燭與杯托的次序,控方提出:「杯托仲有一個意思,代表支聯會辦的六四晚會。」
何桂藍飛快答:「唔同意。因為一開始有杯派,不是支聯會派——我唔係講緊 2020,而係一直以來,六四晚會,完咗都有一班人鏟蠟,係去到某一年,有唔係支聯會的人,發明咗用呢個杯嘅方法。所以我唔同意佢代表支聯會咯。」
控方再問何桂藍當時坐在球場時,身旁擺著的一束花。
控方伍淑娟說,除了何身旁的花,袁嘉蔚身旁也有一束花,兩束花看起來相似。伍淑娟說,她要向何桂藍指出「悼念的象徵」。
控方:在你一群人裏,你的左邊有幾束花,其他花在你的朋友那裏,我向妳指出,那些花是被帶過去作為悼念的象徵。
法官補充:白色花,是悼念的象徵。
何桂藍說:「唔同意。張昆陽一定唔係悼念緊啦。」
控方:「如果你不是在悼念,你為何拎出花束?」
何桂藍說,是為了測試香港同大陸有多大區別:「琴日主問我講左,駛唔駛我重複?因為喺我認知入面,六月四號,攞啲蠟燭、花出來喺條街度行,全球只有一個地方係要拉要鎖,就係中國大陸啦。我想睇下香港同大陸,有幾大分別咯。以上全部我琴日都講左。」
控方開始盤問,何桂藍了有否在維園內見過身穿制服的警員。何桂藍稱,在法庭看到的影片內,沒有見到警員。控方就說:「向妳指出,妳不是測試緊究竟香港警方和內地警方的分別。」
何桂藍:「係呀,因為在大陸是國保拉你嘅!」
此時法官胡雅文幫控方重塑問題:「我想你(控方)問的問題是,她當時不是測試緊究竟會否被警方拘捕,而是在用白色花作為悼念象徵?妳同意嘛?」
何桂藍:「唔同意白色花作為悼念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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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冇大台」的定義
控方還盤問了幾個方面的問題:何桂藍在進入維園之前,是否已經知道支聯會會進入維園;何對於支聯會說的「遍地開花」的理解;何與前「香港眾志」成員以及鄒幸彤是否朋友;朱凱迪、袁嘉蔚參與獻花所用的花束是否來自原本和何桂藍坐在一起的那群人;何桂藍一行人是否坐得離李卓人一群人很近,等等。
控方問到何桂藍與「香港眾志」以及鄒幸彤的關係時,將「香港眾志」的英文讀成「dee-mosisto」,何桂藍表示異議:「我不同意讀 dee-mosisto,係 de-mosisto。」
她又說:「『香港眾志』唔係一個人,但黃之鋒係我朋友。」
控方:「袁嘉蔚也是你的朋友?」
何桂藍:「係!我可唔可以講下其他?羅冠聰都係我朋友!」
控方:「他們都是與香港眾志有關。」
何桂藍:「唔確定 Tiffany,佢哋彈出彈入架嘛。(眾笑)」
在盤問的最後階段,控方再次拿何桂藍在六四當晚發出的臉書貼文出來討論。
貼文原文:
三十年來,第一個「冇大台」的六四晚會。「結束一黨專政」喊得響亮,而與擴音器播出的《自由花》交織的,是民眾《願榮光歸香港》的歌聲,與「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呼喊。
在《國安法》壓境的今日,悼念,就是反抗。首個不獲批准的六四,燭光依舊映滿球場。香港人,不會允許我們的意志被壓抑。
控方:「你也說了,這是 30 年來第一個冇大台的六四晚會⋯⋯」
由於審訊是用英文進行,律師發言都用英文,而何桂藍選擇以中文作供,因此法庭配備一名翻譯在旁,將問答雙方語言轉換。此時,控方在說「冇大台」時,使用的英文是「no stage」。
何桂藍反對:「我昨天表達過,我不同意這個翻譯,我認為應該翻譯為 decentralized(去中心化)。」
法官詢問翻譯員,如何翻譯「冇大台」。翻譯員表示「no big platform」或者「no stage」。何桂藍不同意。
控方就說,第一被告(李卓人)和支聯會其他成員都講過冇大台。她指出,李卓人在影片中不斷說的中文是「冇大台。」
何桂藍:「我同意中文,但你用英文我就唔明。我唔知李卓人用英文答問題係用咩。」
法官再次介入:(控方)用英文問你問題,不代表他(李卓人)說的是英文。
何桂藍說:「總之我唔知道李卓人有冇用過 big platform。」
法官此時大聲道:「這真的不是一個複雜的問題!我們先聽你對問題的回答吧。」
控方續問:「你形容呢個是第一個三十年來冇大台的六四晚會,所以在你當時的認知,那就是一個六四晚會(vigil),給所有人出席,無論目的和意圖是什麼。」
何桂藍再次反對,她指出 2020 年這次六四晚會,與過去三十年的都不一樣:
「首先晚會唔一定係 vigil(守夜、不眠的集會),tvb 台慶晚會,你不會用 vigil 嘛。所以我講六四晚會,唔等於我講六四 vigil。然後我琴日主問時都有講過,我當時嘅意思,係表面上望落去的確有班人喺維園入面——望落去,同過去幾十年可能係好相似,但實際上發生緊嘅事係完全唔同嘅。所以我而家呢句嘢,重點是在「冇大台」嘅晚會,decentralized event. 因此我不同意你用 vigil 呢個翻譯。』
法官:我們應該在好幾個場合都聽到第一被告(李卓人)說過這是第一個冇大台、沒有音響設備的六四晚會。
何桂藍:我唔 sure 李卓人有冇講「冇設備」,但似乎我同佢關於冇大台嘅理解唔一樣。
法官:我冇問妳他的意思,我問妳有冇聽過他說什麼。他坐在以前舞台所在的地方。說這是第一次,沒有對於呢個城市具有象徵意義的大台,而你第一個句子,法庭認證的翻譯員似乎同第一被告理解一致,說沒有一個台,表面看來是這樣的。
何桂藍:「咁唔知法官閣下熟唔熟中文標點的運用。既然一個詞語是用一個引號的話,咁呢個詞語是不應該按照 on the face of that 來理解,否則就不需要用引號。」
何續說:「點解我咁反對 big platform 呢個翻譯,因為由 2019 年到而家,冇大台從來都唔係講緊一個台。而家全世界都研究緊香港嘅運動,大部分學者都係用 decentrailized,因為嗰台,唔係講緊實質上、物理上嘅台,係講一場運動入面,有冇領袖、有冇指揮、有冇組織。參與者之間有冇 hierarchy,所以要用引號括住。」
法官不作聲。控方說:「因此在妳的認知,這仍然是一個六四 vigil,但沒有領袖。」
何桂藍:「我唔同意 vigil 呢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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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意涵:按能動性各自行動
其後,控方繼續讀出何桂藍貼文:你說國安法壓境,悼念就是反抗?在當時,by mourning you’re resisting(妳透過悼念來反抗)。(註:審訊中律師和法官均以英文發言,何桂藍用中文發言)
何桂藍回答:「悼念可以是反抗,但反抗不一定是悼念,我反抗鄧炳強,唔通我喺度悼念佢?」
法官胡雅文再次介入(英文):「呢個係你(貼文的)句子來喎!」
何桂藍改為直接用英文回答: Yes. To mourn is to resist. To resist is unnecessarily mourning. 她嘗試解釋,控方問的問題,與她的貼文意思不同,而法官重新幫控方問的問題,意思也與控方原先的問題不同。
法官此時提高音量(英文):不可以!你寫在這裏的句子(指貼文)!問題問的是,你是否同意控方所說的。
何桂藍(英文):Sorry but this is not what she asked me, the prosecutor was asking me by mourning I was resisting, there are two verbs in the sentence. She’s not asking if I’m resisting.(抱歉,但這不是控方問我的問題,控方問的是我是否透過悼念來抗爭,這個問句有兩個動詞。控方並不是問我是否在抗爭。)
控方嘗試重新發問(英文):You resist by being present at the victoria park. (你透過出現在維園來抗爭。)
何桂藍(中文):這不是你剛才問的問題⋯⋯
來回幾次,最終法官要求,翻譯的問題由翻譯員負責,何桂藍只需要回答問題。
結束這個話題後,控方最後問道:
「在貼文中,你承認,人們在球場大部分地方點燃燭光。」
何桂藍說,這是一個所有人都見到的「客觀事實」。
控方:「所以你非常清楚在維園球場有一個燭光晚會(vigil),並且你有參與。」
何桂藍再次不同意 vigil 的使用:「我答你頭個問題先,我見到好多人舉蠟燭,但係咪一個 candle light vigil,我覺得冇辦法咁講,咁更加遑論我有冇參與。」
法官:控方意思當晚是有一個晚會存在,妳也確認當時球場有燭光。
何桂藍:「呢句只是說有燭光係個球場度,至少我自己點蠟燭,就唔係參加緊嗰個 vigil,咁我點知其他人點燭光係咪參加緊 vigil?現場所有人都是冇組織架嘛,我點可以知道其他人個意圖係咩嘢?如果其他人都同我一樣,咁我話嗰度有燭光晚會,咁我咪屈左佢哋?」
控方續問:最後你說,香港人不會讓意志被壓迫。通讀你的貼文,你是在說,球場充滿燭光,人們走出來表達他們的意志,儘管警方禁止,那就是為什麼你說,香港人不會讓意志被壓迫。
何桂藍回答:
「首先我唔知道啲人行出來,係表達咗乜嘢。我覺得有一個問題,就係大家可能會覺得,2020 年六四發生嘅事,只是過去30年的延續;但至少我個人覺得,2020 六四發生嘅嘢,係2019 嘅延續。講緊嘅係,2019 年通過嗰場運動,香港出現一個能動性(agency)嘅爆發,即香港人已經不再需要任何領袖、任何組織,先至可以去實踐政治行動。所以 2020 嘅六四,即使支聯會唔再組織呢個集會,但係已經有咗咁強能動性嘅香港人,係唔需要任何事前嘅組織,就可以喺六四嘅當晚,各自去實踐佢哋認為應該做嘅行動。我從來都唔悼念六四,但我認為八九年嘅精神係應該延續,而 2020 年⋯⋯」
法官打斷道:抱歉,你是在演繹你 Facebook post?
何桂藍答:因為控方在問我最後那句,香港人不會允許我們的意志被壓迫。
官:這不是問題。她說通讀全文,是說球場充滿燭光,人們出來表達他們的意志,儘管警方反對,所以你說香港人不允許意志被壓抑,你同不同意?
何桂藍:我就係解釋緊 will 唔係 express 出來嘅,頭先⋯⋯
法官高聲道:「只需要聽問題!你同意還是不同意!」
「我不同意!」何桂藍說。
控方最後問:「向妳指出,妳是明知參與在六四維園不獲授權的集會。」
「不同意。」何桂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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