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媽媽於 2018 年起斷續將年約 1 歲女嬰,交由友人及其同居男友照顧,期間兩人的女兒多次目擊女嬰遭襲擊,包括以藤條打四肢、掌摑、及用鐵狗鏈綑綁女嬰,並將她獨留在家。直至 2019 年 6 月,當時約 22 個月大女嬰不適送院,經搶救後證實死亡。照顧女嬰的同居男女上月承認一項虐兒罪,今(17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 5 年 4個月。
法官黃崇厚判刑時指,女嬰的親生母親沒盡母親職責,將女嬰交予兩名被告照顧已非恰當,指生母甚少探望之餘,亦沒向兩名被告提供資金支援。不過,女嬰起初身體情況正常,交由兩被告照顧後,情況急轉直下,除被身體及精神受虐外,更因飢餓而導致營養不良,出現胸腺病變,死前一晚更受嚴重虐待。
法官續指,不論兩被告在警誡下說甚麽,證據明顯反映兩人令女嬰身體受嚴重受害;就算虐待行為僅由其中一人作出,另一人採取「視而不見」的態度,沒有阻止。
法官表示,獲告知由兩被告接手照顧女嬰起,女嬰已等同被遺棄,但兩人確對女嬰造成嚴重傷害,「本案屬嚴重的虐待及疏忽案件」。法官指,明白照顧兒童者的壓力,但也要保護兒童,因此判刑上必須予以阻嚇,量刑上即使女被告較多使用暴力,也看不見兩人的罪責有實際分別,故以監禁 8 年為起點,認罪扣減刑期後,終判兩人囚 5 年 4 個月。
女被告為柯靜雯(36 歲),男被告為蕭國偉(33 歲),被控一項對看管兒童或少年虐待或忽略罪,指他們 2019 年 1 月至 6 月 20 日期間,作為管養及照顧一名 1 歲女童 Hailey 的人,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照顧該女童。
女嬰遭鐵狗鏈綁腰獨留在家 生前體重過輕
案情提及,兩名被告的女兒看到,女嬰生前經常獨自睡在地上的薄床褥,如她表現不好,會遭兩名被告以不同方式體罰,包括以藤條打肢。男被告多次徒手打女嬰面部,令女嬰口部有瘀傷及流血;女被告亦曾四次將女嬰獨留在家,期間曾用綁狗的鐵鍊綑綁女嬰的腰間,直到他們回家才將女嬰鬆綁。
醫療記錄顯示,當時約 22 個月女嬰送院時體重嚴重過輕,只有 8 公斤,面部、頭部及雙腳均有多處瘀傷,搶救半小時後無效過身。死後檢查發現,女嬰身上有 34 處新傷勢及 36 條不同大小的疤痕,瘀傷遍佈全身,包括頭部、頸部及手腳等。內科檢查發現她頭顱有多處深層瘀傷,範圍達 8 厘米乘 6 厘米,直接死因為頭部受傷。
兩人警誡下承認施襲
警誡下,女被告指,當女嬰調皮時,她會難以控制脾氣並襲擊女嬰,承認自己曾數次掌摑女嬰。至於用狗鍊綑綁女嬰,她解釋因知道獨留兒童在家十分危險。男被告則承認曾掌摑女嬰約5至6次,形容「力度適中」,最後一次掌摑是女嬰離世前一天,因女嬰不斷踢他的女兒,聲稱掌摑時已留力。
辯方求情指,女被告於懷孕期間須照顧三名女兒及女嬰,不堪壓力下失控犯案;男被告則因女嬰有諸多行為問題,曾多次襲擊自己的親生女兒,制止不果下失控犯案。
案件編號:HCCC9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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