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8 月, 16 歲少年疑因感情糾紛與人爭執,先在觀塘被 11 名年 13 至 18 歲的童黨圍毆,再挾持少年上的士,載他到飛鵝山再施襲,期間有人用電話拍其裸照。涉案 11 人原被控非法禁錮、製作色情物品等罪,惟今(16 日)在區域法院再提訊時,控方透露由於事主不願出庭作供,因此會對其中 6 人撤控。案件押後至明年 2 月 18 日再訊,待辯方索取進一步指示。
本案原來 11 名被告依次為倪俊文(無業,18歲)、16 歲林姓學生、16 歲李姓學生、15 歲鄧姓女學生、17 歲黎姓學生、張藝聰(學生,18歲)、16 歲黎姓收銀員、14 歲陳姓學生、16 歲李姓學生、15 歲洪姓學生及 13 歲鍾姓學生。現時獲撤控的 6 人為第二、三、四、六、十及第十一被告。
控方今另修改控罪,餘下 5 人現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及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他們 2020 年 8 月 4 日分別在觀塘鴻圖道鴻圖樓附近後巷,及在飛鵝山襲擊 X。至於本身另控的一項非法囚禁他人罪,及一項促致未滿18歲的人製作色情物品罪,則被撤回。據了解,事主不願出庭,但有其他證據指證案中 5 名被告,因此律政司繼續檢控。
案件編號:DCCC108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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