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歲男高級督察涉於去年 10 月,在警察總部內偷走兩罐屬於警方的即食鮑魚,被控一項盜竊罪,今(1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文件、法律意見及聘請私人律師。男警獲准以 500 港元保釋,條件包括須居於報稱地址、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踏足案發地點等。
被告黃敬修(警員,30 歲),被控於 2020 年 10 月 8 日,在灣仔軍器廠街香港警察總部警政大樓 11 樓偷竊兩罐即食飽魚,而上述物品為香港警務處的財產。
涉事男警為高級督察為黃敬修,案發前調任至警察公共關係科(PPRB)約半年,並曾多次在警方發布的影片上鏡。
案件編號:ESCC275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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