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的《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明日( 9 月 1 日)生效,實名制分兩個階段實施。明年 3 月前,電訊商須為實施實名登記完成相關設施及系統,市民仍可繼續使用電話儲值卡,無須進行實名登記。明年 3 月開始,新上台的月費服務及新的儲值卡,均須以實名登記,而現有儲值卡用戶則須於 2023 年 2 月 24 日前完成實名登記,未有登記的儲值卡不能繼續使用。
實名登記制分兩個階段實施。電訊商須於第一階段內,即明车 2 月 28 日或之前為實施實名登記完成相關設施及系統。在此期間,市民可以繼續按現時方式使用電話儲值卡,無須即時進行實名登記。至明年 3 月 1 日開始,實名登記制進入第二階段,由當日起生效的新的上台月費服務及發售的新的儲值卡,均須在啓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
未登記儲值卡 23 年起不能使用
第二階段將於 2023 年 2 月 23 日結束,現行儲值卡用戶須於限期前向所屬電訊商完成實名登記,未有完成實名登記的儲值卡會在第二階段完結後不能繼續使用。至於現時上台月費服務的用戶,除非他們「轉台」或開立新的電話號碼,否則無須向電訊商再作登記。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稱,實名登記制將可堵塞現時電話儲值卡匿名性質的漏洞,協助執法機關偵查涉及使用這些電話卡的罪案,並加強保障電訊服務的健全及通訊網絡的安全,維護社會治安。按《規例》,個人用戶每人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不多於 10 張電話儲值卡,企業用戶則最多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 25 張電話儲值卡,而上台服務計劃卡則沒有登記數量限制,詳情可可瀏覽商經局早前提交立法會的文件。
原文: https://www.thestandnews.com